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南宫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对全市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取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全部进行了个人基本信息核实和资格审查。在全市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候选人中,通过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共计95人(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14日至7月20日。 望社会各界人民群众予以监督,对公示的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发现有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及时向南宫市司法局、南宫市人民法院或南宫市公安局反映。 受理电话:0319-7295280(南宫市司法局) 0319-5638902(南宫市人民法院) 0319-5166110(南宫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