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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民意通网络问政平台服务条款

2020-12-31 09:01| 查看: 6337233| 评论: 4|来源: 南宫民意通

  南宫民意通网络问政平台旨在为南宫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践行网上群众路线,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搭建互动交流平台。为保障我市网络问政工作顺利推进,维护大多数网民合法利益,我们呼吁广大网民合理、合法使用本平台。

  一、留言须知

  1.本平台需要注册后才能发布留言,注册时请务必填写真实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以便办理单位需要时核实相关情况。若不能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或无具体内容的留言,问题将不予受理。注册用户名时请勿使用易混淆视听的职务、姓名等,否则用户名将被锁定,发表的留言会被删除。

  2.网友留言时,请针对具体问题,勿发布不相关内容。每次留言最好只反映一方面问题,以便问题可以得到快速解决。

  3.留言标题10-15字之间,正文内容应控制在600字以内,且叙述清楚、简明扼要。上传的附件要求为图片文件格式,大小应控制在1M以内。

  4.提交留言后,各单位网络信息联络员将在规定时间内核实情况,确定是否受理,遇节假日顺延。网友可随时查看自己留言的处理状态。

  5.个别处理起来较为复杂的问题,相关单位答复期限会有所延长,网民可随时关注问题的处理情况。在得到问题回复之后,请及时对处理情况进行反馈,以便我们知晓网民对各单位办理情况的评价,督促各单位更好的为您解决问题。

  二、办理规定

  1.各单位网络信息联络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办理、答复网民留言。如留言不在职责范围内,应及时向平台反映。

  2.各单位网络信息联络员要及时关注网民对回复留言的满意度,对网民有正当异议的回复要根据网民的要求继续办理,直至网民满意。对无理要求应坚决指正,并做好解释工作。

  3.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暨南宫民意通网络问政平台定期整理归纳网友留言及部门办理情况,呈报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单位,并负责对网友关注程度较高的热点民生问题进行协调督办。

  三、处罚标准

  凡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留言,本平台有权主动或依申请进行审核不予通过、不予交办、屏蔽、禁止回复、删除等处理,并视情况对留言ID进行警告、有期禁言、无期禁言、删除等处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涉及国家机密的留言。

  2、涉法涉诉及正在进行或已完成司法程序问题的留言。

  3、含有恐吓、威胁、诽谤等侵害他人或单位合法权益等违反“理性文明”原则的留言。

  4、对同一问题连续、重复提交的留言。

  5、含有不实信息或事实不清、语言模糊、问题阐述不明确、诉求不明确或不合理的留言。

  6、涉及单位或部门内部问题和矛盾的留言。

  7、涉及广告内容的留言。

  8、不属于本市或问政单位管辖范围内问题的留言。

  9、使用侮辱性、歧视性等不文明语言的留言。

  10、易引起恐慌、网络群体性事件等问题的留言。

  11、使用易混淆视听的ID发表的留言。

  12、举报人未留下个人真实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无法联系进行调查的举报留言(包括举报人为匿名、被举报人为实名的留言)。

       13、发帖网民本人申请删除的留言。(已进入办理流程或已办结的除外)

  14、其他影响南宫民意通网络问政平台正常运行和干扰网络问政秩序的留言。

  四、免责条款

  南宫民意通网络问政平台无法保证一切问题都能通过网络问政得到解决和答复,由于许多问题具有复杂性和多面性,它们的最终解决还需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

  五、隐私保护

  南宫民意通网络问政平台承诺:我站保障合理、合法进行问政网民的权益,在我站职权范围内保护其注册信息和发表留言过程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不由我站后台外泄。

       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邮箱:ngswxxzx@163.com

  六、版权声明

  网民在南宫民意通网络问政平台发布的留言,版权及其他一切相关权利均归属于南宫民意通网络问政平台所有,任何单位、个人或媒体、自媒体、客户端等未经明确授权和许可,不得对留言非法予以抓取、镜像、复制、转载、链接和传播,南宫民意通将依法追究违者的法律责任。
15

刚表态过的朋友 (1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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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ngm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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