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发〔2011〕9号 中共南宫市委 南宫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力度 规范项目管理的意见 (2011年10月16日)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力度,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理顺工作体制机制,确保项目引得来、建得快、效益好,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 基本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为着力点,按照现代工业文明流程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理念,理顺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机制,提高项目质量,加快引进建设一批重大战略支撑项目,打造省级工业聚集区和经济开发区两大发展引擎。 主要目标任务: 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加大政策激励力度,确保今后每年全市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保持在30%以上,每年新开工投资超亿元项目15个以上。 开辟项目审批代办“绿色通道”,实行项目建设收费“一口清”,打造项目投资业主与行政审批部门和被占地群众两个“零接触”的服务新模式。 建立项目预审评估制度,严格项目建设流程的监督管理,提高入区项目质量,建立项目优上劣汰的动态管理新机制。 加快项目库建设,谋划筛选一批产业成长性好、财政回报率高的大项目、好项目,确保争列省、邢台市重点项目工作不断上台阶。 进一步整合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力量,理顺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组建项目预审评估、前期管理、建设监管、效能检查、竣工验收等专门组织,实行项目流程化管理,推动我市项目建设工作步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健全机制,实行流程化管理 1. 加强重大项目库建设。围绕我市建设装备制造、棉毛纺织、食品加工、家电制造、商贸物流等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着眼战略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组织谋划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起点高、市场前景好的大项目、好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库,并从中筛选一批具有重大战略支撑意义的项目,提前做好包装、立项、环评等前期审批,以“成品项目”招商引资,进一步增强招商工作的针对性和成功率。 2. 建立项目预审评估制度。由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牵头,市重点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聘请经济专家、特色产业业界领军人物,以及各经济管理部门的业务骨干人员,组成我市项目评审专家库,从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我市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对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经济效益、技术工艺水平、环保节能,以及投资主体背景等方面进行评估。今后,凡进入工业区的项目都要进行预审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作为市委、市政府确定项目政策的决策依据。 3. 规范项目协议管理。项目签约必须采用预制的统一文本,由市商务局负责统一签约。协议文本中既要对政府应该承担的“七通一平”、土地清表、环境营造等方面的责任提出明确承诺,同时也要对项目业主的投资规模、占地面积、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财政贡献率等主要指标有明确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都要有可操作的处罚条款。 4. 建立重大项目审批代办“绿色通道”。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凡是有行政审批收费职能的部门必须进行政服务中心设窗口,应进未进的单位,限期进入;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严格实行“首问首办负责制”,服务要切实做到“三个一”,即:解答咨询一口清、必备材料手续一次告知、申办事项一次办结。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行政服务中心对审批项目实行“一卡通”,项目领取“审批办理卡”即进入“绿色通道”,由行政服务中心全程跟踪监督审批过程,对于省、邢台市重点项目,或者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一律实行项目前期审批全程代办制,由市重点项目办公室按照“首问首办负责制”的要求,明确项目审批代办员,全程代办项目前期审批手续。 5. 实行项目审批收费“一口清”。由市财政局、物价办负责对当前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的收费项目及依据标准进行梳理汇总,今后所有涉及项目的行政规费能免的免,必须收取的一律延缓到项目开工建设后按最低标准打捆收取,切实做到项目建设收费“一口清”。投资客商按照“一口清”的收费额度把费用缴纳至指定的项目前期费用管理专户,在规定时间内就可以拿到相应的手续和证照。 6. 严格项目规划审核把关。所有生产经营性项目都要进行规划设计审核。项目签约后,项目单位要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项目平面布局图、规划效果图和项目建设计划书报送市重点项目办公室,由市重点项目办公室组织规划、住建、工管委、经济开发区等单位进行审核,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内容、建设时限要与协议约定和工业区整体规划相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要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产业标准;重大项目由项目办报请市主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审定,只有项目规划通过审核后才能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规划局、工管委、经济开发区要切实加强对项目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项目按批准的规划建设。 7. 实行项目建设全程跟踪管理服务。项目进场开工后,立即纳入重点项目管理范围,建立管理档案,明确建设计划要求,按月分解建设进度目标,实行立体跟踪管理服务。建立市级领导、主管部门、项目联络员三级分包责任制,项目分包市级领导要定期过问、定期督促调度,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帮助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项目联络员每周都要到项目施工现场了解进度,掌握动态,及时反馈信息。 8. 严格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生产经营性项目建成投产后,由市重点项目办公室牵头,监察、规划、审计、住建、国土、物价等部门共同参与,把好项目竣工验收关。要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竣工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建设工期及投产达效情况进行验收,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协议要求。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是兑现优惠政策的唯一依据,未经竣工验收的项目,不兑现优惠政策,不兑现引荐人及责任单位的奖励。 三、强化激励约束,凝聚项目推进合力 1. 进一步强化项目推进工作的领导力量。成立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政委和组长。推进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谋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思路,研究推进政策举措,统筹安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软硬环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下设招商引资推进办公室和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招商引资推进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设在市重点项目办公室。 2. 严格实行重点项目重点联系制度。对固定投产投资超3000万元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一是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挂牌联系范围。除重要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事故处置外,凡是涉及重点联系项目的常规性执法检查、收费、罚款等,一律先向市优化中心申报,由优化中心报请纪委书记和市长批准并出具批准通知书,方可进入企业执法,否则企业有权拒绝;二是由市公安局根据项目情况设立治安联系警员或治安警务室,专门负责项目建设的治安维护和环境治理。三是由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外来客商颁发《客商荣誉证书》,对持证客商在生产经营、子女就学、车辆通行等方面给予优待和保障,在南宫境内除重大违法事件和刑事案件外,一般违章行为实行首查不罚,事后告知,切实做到不查车、不扣证、不罚款。 3. 建立经济环境和行政效能专项评议机制。由市纪委监察局、市优化环境指挥协调中心组织企业定期对执法执纪部门行政效能、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议排位。对首次评议中企业意见集中,问题突出的部门或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次评议排位在后三名的单位,对单位主要领导要进行诫勉谈话;属于垂直部门的,年终行风评议时列为较差单位,由市委、市政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人事建议。实行最差股室站所评选制度,由市纪委监察局、市优化环境协调中心每年组织两次评选,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对年终评选出的3个最差股室站所,对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并对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4. 实行“飞地”政策,激励各乡镇办在工业区引进建设项目。对各乡镇办在工业聚集区、经济开发区引进建设的生产经营性项目,由引进的乡镇办与工业区管委会或项目选址所在乡镇按比例分别计统固定资产投资额和税收任务额。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税收的70%计入引进项目的乡镇办,30%计入工业区管委会或项目选址所在乡镇。 5. 设立项目建设专项奖励基金。市政府设立项目建设专项奖励基金,市财政每年在年初预算中安排不少于50万元的专项奖励资金,对各乡镇办和市直单位考核位居前列的给予奖励。 6. 健全完善项目建设考核奖惩办法。修订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由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安排对各乡镇办、市直单位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计分考核排队,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实绩考核的主要依据,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考核在年终工作综合考核中占50%的权重。 7. 建立项目退出机制。为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全面提高项目质量,确保项目尽快投产达效,今后凡是超过项目协议约定开工时间三个月仍未进场开工的、项目建设中停工超过半年的、项目基建完成后一年内仍不能投产运营的,由市重点项目办公室负责,督促业主限期开工或恢复建设,未按约定时间开工的限期1个月进场开工、中途停工的限期2个月恢复建设、不能正常投产运营的限期3个月投产运营。限期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市政府将按照有关法定程序,依法收回土地。已缴纳土地款的,按供地价格等价收回土地,对地上建筑按评估价格给予补偿后收回。对项目竣工验收中发现的建设内容与协议约定明显不符的,取消土地及其它各项优惠。 附:南宫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略) (此件发至各镇、乡、办事处,市工管委,市直各单位) 主题词: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 意见 中共南宫市委办公室 2011年10月16日印 (共印1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