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所需要的材料:
按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
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或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窗口办理: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就提供身份证、户籍登记卡(户口本)、结婚证、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等有效证件和近期2寸夫妻合影照片3张,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经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或城市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核无误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网上办理:为方便群众,申请人可通过“孕健康.计生河北”手机APP客户端或”“河北省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庁”自主申请办理。
2019年3月15日起,全市停止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若2016年1月1日前依法领取了《光荣证》,但因保管不善造成证损毁、丢失的,可申请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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