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村镇村民。我和我媳妇于2012年结婚,我媳妇原居住村就把她的土地收回了,我们村是根据一去一补(村里有人户口迁出去或有人去世,再给新生儿和结婚后妇女户口迁过来分配)方式分配土地。截止到现在我媳妇户口迁过来已有7、 8年了也没有给分配土地。询问我媳妇原居住地村委和现居住地村委给的说法是:国家出了个30年土地不变政策,所以分配不了土地。但是国家的法律是土地分配权是每个人都有的,法律规定妇女结婚后新居住地没有分配土地,原居住地不得收回土地。现在的现象是我媳妇新居住地没有分配土地,原居住地土地收回,两边都没有土地。这几年国家又发布了 土地30年不变、土地确权等。我希望政府能给解决以下问题:
我想问一下我媳妇的土地现在还能不能找回来?
妇女结婚后户口迁到新居住地没有得到分配土地有没有什么补偿?
土地30年不变的政策是让下边村委一刀切执行方法,还是下边村委执行的方式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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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高村镇: 网民您好:请拨打镇政府办公室电话5337235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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