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根据您反应的问题我分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检查:经核实,举报所述处为:垂杨镇赵家营村支书毛毡作坊实为南宫市双赢毛毡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岩,该公司于2017年11月办理环评手续(审批文号南环表【2017】184号),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生产车间位于赵岩家中后院,生产车间面积约200平方米,现场未开工生产,现场设备不具备生产能力。
赵通经销醇基燃料处实为南宫市鑫磊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通,位于赵家营村民赵通民宅西侧,现场建有库房1座面积约150平方米,醇基燃料罐1个,主要经营醇基燃料销售,现场未发现醇基燃料及生产设备,该公司已于2017年10月自行停止经营。
我分局执法人员与垂杨镇环保所现场责令南宫市双赢毛毡制品有限公司尽快完善手续,在此期间严禁擅自开工生产。南宫市鑫磊商贸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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