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小区5号楼3单元业主 强烈要求市规划局纠正错误依法施政 市政府: 市规划局批准建设的沿凤凰路东侧商业楼,是我们的西邻,请求市政府责令市规划局纠正错误,依法施政: 一、暗箱操作、违规公示。市规划局说:此楼建设做过规划公示,我们是相关利害关系人,不知道、没见过,没有任何人给我们做任何形式的通知。在该楼建设的规划公示程序中,应当依法让我们邻居签字,市规划局没有做这项工作,偷偷公式,违规执法。 二、影响采光、期满百姓。我们认为该楼建成后影响我们的采光权,市规划局口头说不影响。强烈要求市规划局,依法做日照分析演示,给我们一个科学、合理、合法的说法。 三、低窗走廊、侵害隐私。该楼东侧规划的是低窗走廊,可直接看到我们室内的一切活动,侵害我们的隐私。该规划既不符合相关法规中的视觉卫生要求,也违背《民法典》提倡的遵守公序良俗的要义。 四、无视消防、隐患极大。商业楼四周应有合理的消防通道,我们两楼之间没有规划消防通道,隐患极大。 五、强烈要求该楼停止建设,完善合法手续。相信市政府是清正的政府、有为的政府、为民的政府。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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