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涯
发表于 2020-7-13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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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市南宫中学高一年级学生在开学前已经缴纳本学期学费5000元(普通学生)、980元(公助生),虽然进行网课教学,但只是使用了教师资源,并未占用学校资源,按照上级要求,本学期南宫中学高一学生占用学校资源共计20天,使用教师资源的费用应该收取,但是学校资源使用费用请学校按照要求退回部分学费,学费不能全部收取,应适当退回(因为学校资源仅使用20天)并且退回相应的住宿费用,请落实国家以及上级要求,保障权益,询问过邢台市教育局,学费住宿费均应适当退回,望尽快处理。 |
办理进度
南宫中学: 网民你好,感谢你对学校工作的关注!关于2020年春季学宿费收费办法的说明: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冀教财(2020)7号)文件,2020年春季学期南宫中学和南宫市第一中学严格执行教育部学宿费收费相关规定。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上述规定仅限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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