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严禁学校放假期间组织或变相组织,或者以特长班或艺术班的名义组织中小学生补课,在省市教育部门有明文规定禁止组织补课的情况下,曙光小学还顶风作浪。
以下是曙光小学具体补课收费事项:
我家孩子在南宫市曙光小学上学,6月28号放假,7月1号开始让补课,到7月12号结束,费用是600元,虽然是自愿的,但是大部分都去补课了,然后就是学校以办特长班的名义每科又收费600元,住宿费600 元,单科合计1200元,时间是7月8号-8月8号,1个月的时间,8号至12号这4天等于是收了两次费用,食宿也是每天吃一日三餐,但是我们交的费用不论是学费还是食宿费这几天是重合的,他学校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把一天24小时给孩子变成48小时用吧,一个学生2000多元,一个年级两三个班,到学校手里就是几十万。还有就是孩子本来就放假60来天的假期,补课就40多天,孩子一点自己的空间都没有了,应该给孩子一个愉快、有意义、丰富多彩的假期。还望领导重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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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教育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
教育局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已责令曙光小学做出深刻书面检查,退回所收学费,保证不再违规收费补课。如再有收费补课情况,核减下半年招生计划或取消其办学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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