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ngax123 于 2019-5-31 19:25 编辑
住建局回复说明公共照明费只包括小区楼道内照明产生的费用,而该费用的使用情况归市场监督部门管,请市场监督部门对纯水岸小区2018年每户100元的公共照明费使用情况进行核查。2018年纯水岸小区第一次收取公共照明费,每户100元,一个单元18户,一共1800元,现2019年又再次收取该费用,如果只是楼道内照明,那么该费用使用情况完全不合常理,请市场监督部门核查并公示。 |
办理进度
市场监管局: 网民您好:我局已对南宫市纯水岸小区物业公司正式展开调查,该公司存在没有据实收取公共照明电费的行为,我局已责令该物业公司公示其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相关依据以及每个单元公共照明电表的实际运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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