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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公安局

办结时间

2019-05-30 14:29

       我是一名52岁的农民,19年5月20日经本村人介绍,大村乡媒人吉青震联系有名女性打算找对象,当时俩个媒人让向女方隐瞒本人种地的事实,让谎报是打工的,刻意隐瞒自身真实情况,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当时媒人苏纪民以大村派出所民事调节员的身份出现,确保本次相亲问题不大,可以做通女方工作。并且在本人与女方见面的同时,俩媒人安排女方与另一男方见面。
       在与另一方见面完成后,媒人信誓旦旦,确保没问题,肯定能成,并要求请客吃饭,索要烟酒,高额信息费。本人第二天多次联系女方所留的联系方式并不通,后又经过吉青震通知对方,对方方才接受电话,但是并没有过多的交谈,对方称暂时没有婚嫁打算。
     后经微信联系女方说出实情,有微信聊天记录为证据,其不让再联系,媒人的其目的就是为了骗取信息费及吃喝挥霍。另外本村还有经这两个媒人介绍对象所取信息费,女方见面费共计2400元,交钱后女方并不再联系。
     由此可见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单身男性的交友身心,隐瞒双方身份事实,利用一名女性,联系多名男性,并且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索取高额的信息费,严重扭曲了婚介的事实,违背社会道德。
   望有关部门切实调查,还我一个公道,打击黑恶婚介行为。发展和谐社会!谢谢
本文章姓名均是谐音,如有错误敬请谅解。

      

办理进度

公安局网民您好,您反应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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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网民您好:请您携带相关证据,来南宫市公安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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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3974409问题已处理,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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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安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9-5-30 09:08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您反应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3#
公安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9-5-30 11:4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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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8713974409       发表于 2019-5-30 13: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公安局 发表于 2019-5-30 11:42
网民您好:请您携带相关证据,来南宫市公安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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