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接到举报后,我局中队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该公司办理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已审批并已通过项目竣工验收,环评手续完善。主要产品为毛毡制品,产品原料为化纤。该公司占地约2100平方米,建有生产车间、库房、办公用房各一座。车间内主要生产设备有开毛机1台、梳理机1台、针刺机1台,检查时未开工生产。经现场查看该公司四周无居民住宅,因维修设备自2019年5月份至今未开工生产。
按照南宫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文件要求,薛吴村乡政府科员张溢良(18732922232)为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人。
今后,我局进一步加大对该区域的环境监察巡查力度和频次,督促乡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履职。在周边张贴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单,12369环保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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