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未届满的继续有效;食品经营者在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更换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更换;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即:自2015年10月1日后,新申请的食品、餐饮类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类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食品销售类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复印件一份;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一份;
(五)外设仓库的情况(地址、方位图、面积、设备设施、贮存条件);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七)食品经营者承诺书;
(八)经营场所方位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标注主要设施设备);
(九)申请销售散装熟食的,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及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十)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
2、(一)(六)(七)(八)是由我局提供的范本模式, 申请人可登录syjjck2016@163.com邮箱(密码:50500865050086)下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自行打印。
3、非法定代表人来办理的,申请单位要出具委托书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复印件一份;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复印件一份;
(五)地理位置图;
(六)经营场所布局、加工流程、设施设备等示意图;(饭店需标明消毒柜、冰箱、冰柜、洗碗池、洗菜池、洗手池;食堂要加上备餐间)
(七)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及生活饮用水安全的证明材料;
(八)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九)网络销售网站截图;
(十)学校食堂需提交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任命书复印件、办学证复印件。
2、(一)(五)(六)(七)(八)是由我局提供的范本模式, 申请人可登录syjjck2013@163.com邮箱(密码:5050086)下载,按要求修改后自行打印。
3、非法定代表人来办理的,申请单位要出具委托书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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