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饭店的个体经营者,因言语之类的与他人发生矛盾,6月18号晚六七人打了我。6月19号晚又多人打砸我饭店,造成我饭店无法营业,并且我本人受伤住院,多次找派出所,到今天为止也没有给出解决方案,而且有意偏袒打人者,我饭店内的冷藏柜、吧台、大门玻璃、桌椅等砸坏,其中冷藏柜内的食材全部损坏,无法使用 ,造成经济损失,但派出所认定食材不予赔偿,这就是明显的偏袒,打人者至今都逍遥法外,没有拘留,委托的物价局更是离谱,餐桌损坏只赔偿十元,一樘双扇推拉门只赔偿106元,电子称被砸坏无法使用,只赔偿35元,一套价值2200元的酒水展示柜被砸坏,只赔偿840元等等,我感觉特别不公平,希望借此平台,为我这个平民老百姓主持公道,我所说的一切,我本人负一切法律责任,我更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关注一下我这个平民老百姓的心声!!! |
办理进度
公安局: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受理,目前,我局段芦头派出所正在依法调查处理该案,关于案件进展详细情况,请咨询段芦头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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