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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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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南宫动起来       发表于 2017-6-8 13:49 |只看该作者
有证据告他去,不信住建局不管,不管就连住建局一起告
3#
2014       发表于 2017-6-10 09:52 |只看该作者
以前楼盘大都捆绑销售地下储藏间(人防工程)属违法行为,看看给退款不?
4#
南宫动起来       发表于 2017-6-11 08:15 |只看该作者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第十三条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开发商没有证是违法了,有证据自然可以告他,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5#
南宫动起来       发表于 2017-6-11 17:32 |只看该作者
不是告开发企业,是在住建局举报开发企业,由住建局依法处理,住建局不执法,属于懒政怠政,应该会管的,总不能老百姓生下来就是被欺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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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2023年度先进单位 2022年度先进单位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7-6-19 11:02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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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2023年度先进单位 2022年度先进单位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7-6-19 11:07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我局欢迎您反映问题,将会安排工作人员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请您留下联系方式或到住建局稽查一队提供相应资料。联系电话:5221984-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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