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保持清洁。饭前便后要洗手,不用脏手和不洁工具接触食品;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孳生。 (二)生熟分开。生熟食品分开盛放;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定期用蒸煮法消毒。 (三)烧熟煮透。加工处理肉、蛋、奶、鱼等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尽量不加工和食用冷荤类食品;不生食动物性食物。 (四)注意存放。食物存放要防尘、防蝇虫、防鼠、隔水防潮,高温天气食物易变质,不要吃变味、发粘、发霉等变质食物。 (五)选择安全食材。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必要时购买瓶(桶)装饮用水;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不购买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采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等。 (六)预防营养缺乏。可以服用维生素和矿物质补充剂以预防微量营养素的缺乏,特别要保证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少年及老年人群的营养摄入。 (七)注意查看药品效期,不要使用过期失效药品。 (八)服用头孢类药品、含甲硝唑类药品不要与酒和含酒精类药品(藿香正气水)共同服用。 (九)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群体事件要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同时,要注意保留好剩余药品和吐泻物,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 (十)服用药品时,胶囊类出现软化、破裂,片剂出现变色,颗粒剂出现结块,糖衣类出现裂片、黑色斑点等现象不得食用,以防服用变质药品产生不良反应。注意观察产品外包装和产品是否破损和整洁干净,以判断是否被污水淋湿、浸泡;服用中药饮片的消费者,应注意查看中药饮片是否生虫霉变。 (十一)如发现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在外就餐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拨打5220356或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发生食物中毒者,应及时就医。
5 J% m% I9 _0 B6 U! v 南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 q: W2 W7 A% J) R, h 201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