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参加南宫市的城镇医保,今年2月份,由于突发疾病,在上海二级甲等医院就诊、并在手术后住院。
请问,这种情况下,本人是否可以在南宫报销上述医药、手术、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大概为多少?
如果可以,请问我需要提交哪些申请资料?
谢谢!
|
办理进度
人社局: 网友您好:
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患者需转往邢台地区以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办理转外手续。参保人员外出因突发疾病需当地医疗机构急救或急诊入院的三天内办理相关手续;参保人员长期在外地居住,已办理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方可在外地医疗机构住院;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城镇职工转外住院符合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的报销80%;城镇居民转外住院符合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的报销50%。
...
查看详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