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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       发表于 2014-8-21 15:55 |只看该作者
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不予变更登记。
油改气的车辆,机动车行车证登记内容与机动车实际不符。详细情况可咨询交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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