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开始,在河北生育二胎的情况有:
1、女方户口是农业户口的一胎是女孩的允许要二胎。
要二胎的标准是,在双方没有早婚早育,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女方年满26周岁,小孩年满4岁(三周零三个月)或者女方年满28周岁不计较小孩年龄(不够年龄的生育二胎的大人小孩分别差一岁罚两千,例如:女方24小孩2周岁罚款8000因为小孩和大人都差两岁)。
2、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女方无论一胎是男孩还是女孩之允许要一胎。
3、男女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允许要二胎(必须符合生二胎的标准)。
4、一胎子女残疾的,需要有市级(包含)以上医院开具的残疾证明,允许要二胎。
5、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或者相当此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残疾者,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只有一个子女的;
(六)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在本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山区、坝上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九)农村中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十)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且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工,只有一个女孩的;
(十一)平原、丘陵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的;
(十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
(十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属于其他特殊情况的。
注意:农村户口一胎男孩的不允许要二胎,一胎双胞胎女孩的不允许要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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