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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错诊致人死亡该当何罪

lhcbwq       发表于 2013-10-25 08: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359133|回复: 62

已办理

卫生局

办结时间

2013-11-20 11:18

该留言仅留言人及工作人员可见,不影响该留言继续办理

办理进度

卫生局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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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网民您好,我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已责令相关人员,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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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网民您好,我局组织双方进行了沟通,通过大量调解工作,目前,此事已得到妥善处理,谢谢各位对卫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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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lhcbwq       发表于 2013-10-25 09:05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把我的贴子移出,那我应该找谁办!我去找哪说理!我的孩子不能就这么死了吧!还有没有天理!
3#
feifansheying       发表于 2013-10-25 09:30 |只看该作者
快速处理给孩子一个交代!
4#
hzsl       发表于 2013-10-25 10:18 |只看该作者
建议局领导查一下该诊所的手续是否齐全,医务人员是否有相关的行医资格
5#
柳金彪       发表于 2013-10-25 12:43 |只看该作者
庸医误人,建议卫生部门出面给予合理的处理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误诊致人死亡,应当予以吊销从业资格证,一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鉴于此事,政府卫生部门应当积极受理并给出一个合理公道的处理结果,否则部门就是形同虚设,届时司法程序卫生部门将作为第二被告站在被告席;负有推脱包庇之嫌疑,失察之责任。一个脆弱的生命就此终结,犹如晴天霹雳,放下家人之悲痛,任何一个有血肉良知的人都应感到愤慨!孩子,在天之灵稍待,叔叔在此向你保证:“爸爸妈妈,还有叔叔阿姨们,一定会为你讨回一个公道,让你得到安息!
6#
wangshumin       发表于 2013-10-25 13:37 |只看该作者
希望主管部门尽快给孩子和家长一个交代!让这么可爱无辜的小生命早日得到安息!更希望卫生部门检查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格,能给南宫一个放心的看病环境!我们会一直关注事态的发展!
7#
zhangfengyun       发表于 2013-10-25 14:43 |只看该作者
希望卫生部门出面,尽快的给出处理意见,给孩子和家长一个交代,让可爱的小生命早日安息!让悲痛的家人早日从阴影中走出来,给人们一个放心的诊疗环境。
8#
hzsl       发表于 2013-10-25 14:58 |只看该作者
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9#
hzsl       发表于 2013-10-25 15:03 |只看该作者
请调查一下,
一、该诊所所有医护人员有无行医执照;
二、医生是否是非在职医务人员;
三、是否符合开办诊所的卫生、使用面积等条件;
四、在卫生局有无备案,若无备案,为何长期营业无人管理;
五、在孩子持续高烧不退的情况下,为何没有从医护人员的专业角度给予家长建议
10#
南宫凌云       发表于 2013-10-25 15:36 |只看该作者
马登连去年就误诊了一个一周多的孩子,也是手足口病,导致孩子死亡。
希望主管部门尽快给孩子和家长一个交代!让这么可爱无辜的小生命早日得到安息!更希望卫生部门检查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格,能给南宫一个放心的看病环境!我们会一直关注事态的发展!
11#
我要说几句       发表于 2013-10-25 16:51 |只看该作者
南宫凌云 发表于 2013-10-25 15:36
马登连去年就误诊了一个一周多的孩子,也是手足口病,导致孩子死亡。
希望主管部门尽快给孩子和家长一个交 ...

没错,去年是他错诊了一个孩子,是一中教师家的孩子,一周半的男孩。。哎,真可怜。
12#
我要说几句       发表于 2013-10-25 17:02 |只看该作者
这里有图为证,领导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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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10-25 17:15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14#
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10-25 17:17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我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已责令相关人员,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耐心等待。
15#
liqingjie       发表于 2013-10-25 17:20 |只看该作者
我听说马登连去年就误诊了一个一周多的孩子,也是手足口病,导致孩子死亡。马登连这个人医术不怎么样,因为我和他有过医. 患的交往 那是在南宫二院他是内科医生 ,那时候我就感觉他当医生一点不称职 没有一点做医生的心念和医德。乡亲们谁也不要相信他了 不称职啊。希望主管部门尽快给孩子家长一个交代!让无辜的小生命早日得到安息!
16#
柳金彪       发表于 2013-10-25 17:29 |只看该作者
我们会不间断关注处理结果,希望局领导不负众望认真查处,真不想看到卫生局站在第二被告席,请谅解我们的心情!
17#
李洪新       发表于 2013-10-25 18:09 |只看该作者
上面那个人胡说,马医生没有看死过人,这个事众所周知。
18#
hzsl       发表于 2013-10-25 18:19 |只看该作者
李洪新 发表于 2013-10-25 18:09
上面那个人胡说,马医生没有看死过人,这个事众所周知。

误诊算不算看死人?
19#
lhcbwq       发表于 2013-10-25 18:24 |只看该作者
李洪新 发表于 2013-10-25 18:09
上面那个人胡说,马医生没有看死过人,这个事众所周知。

他把我孩子看死了是事实!楼上跟他什么关系!还说他没有看死过人!别在这瞎白话了!事实永远是事实!等领导调查清楚就都知道什么是事实了!
20#
南宫龙       发表于 2013-10-25 18:37 |只看该作者
事实自有公论,期待领导调查结果!
21#
1023304882       发表于 2013-10-25 18:55 |只看该作者
”一个两周半多的孩子离世了!”,任何人听到这个噩耗时,都会心头一震!悲痛之余,我们要找到原因!给这个幼小的生命一个交代!给孩子的亲人一个解释!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
22#
lhcbwq       发表于 2013-10-25 19:06 |只看该作者
希望领导快点给我们家人一个交待!
23#
情缘随风飘       发表于 2013-10-25 19:12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个生命,!,医院这等不知道生命的可贵!,,只因为一个发烧。孩子就没了!是多么悲痛的事。

医院的医德何在!医院必须给死去的孩子一个说法,给家属一个说法,给任何有孩子的人一个说法。
24#
张涛       发表于 2013-10-25 19:20 |只看该作者
希望卫生部和有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给孩子和家长一个交代.我会一直关注.庸医太可恨了
25#
柳金彪       发表于 2013-10-25 19:24 |只看该作者
李洪新 发表于 2013-10-25 18:09
上面那个人胡说,马医生没有看死过人,这个事众所周知。

不知道你跟庸医有何牵扯?居然跑到这里信口开河,趁早滚远点!否则。。。。。
26#
柳金彪       发表于 2013-10-25 19:26 |只看该作者
卫生局 发表于 2013-10-25 17:17
网民您好,我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已责令相关人员,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耐心等待。

我们会不间断关注处理结果,希望局领导不负众望认真查处,真不想看到卫生局站在第二被告席,请谅解我们的心情
27#
liqingjie       发表于 2013-10-25 19:46 |只看该作者
李洪新 发表于 2013-10-25 18:09
上面那个人胡说,马医生没有看死过人,这个事众所周知。

你是哪位  为啥要帮凶手说话  你是他儿子吗?事实已经摆在这了你说没有就能推倒吗?你太幼稚了!
28#
zhangyanwu       发表于 2013-10-25 20:18 |只看该作者
李洪新 发表于 2013-10-25 18:09
上面那个人胡说,马医生没有看死过人,这个事众所周知。

丫的孙子哎!油梭子发白,你短炼;出门忘吃药了吧?
29#
zhangyanwu       发表于 2013-10-25 20:19 |只看该作者
庸医误人,建议卫生部门出面给予合理的处理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误诊致人死亡,应当予以吊销从业资格证,一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鉴于此事,政府卫生部门应当积极受理并给出一个合理公道的处理结果,否则部门就是形同虚设,届时司法程序卫生部门将作为第二被告站在被告席;负有推脱包庇之嫌疑,失察之责任。一个脆弱的生命就此终结,犹如晴天霹雳,放下家人之悲痛,任何一个有血肉良知的人都应感到愤慨!孩子,在天之灵稍待,叔叔在此向你保证:“爸爸妈妈,还有叔叔阿姨们,一定会为你讨回一个公道,让你得到安息
30#
lhcbwq       发表于 2013-10-25 20:46 |只看该作者
一个孩子才刚刚开始自己的人生,就被庸医扼在了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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