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意通2013年10月10日关于对垂杨镇崔村村南李志炼油厂环境案件举报情况,我局于2013年10月11日对该厂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志炼油厂位于垂杨镇崔村村南,原党校院内,占地1.5亩,总投资3万元。主要产品是动物油,主要生产原辅料为生皮和脱脂油,该厂工艺流程为:脱脂油—加温冶炼—压滤—成品,该厂无任何手续。
二、查处情况
2013年10月11日,经我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发现,该企业未生产。该企业擅自开工建设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在我局执法人员依法现场监督下,该厂已停止生产,拆除设备,恢复原貌。
201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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