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农村户口,常年在石家庄工作,2012年三月份在石家庄住院花费一万多元,由于当时疏忽,没有在住院的时候通知南宫市农合中心,后来回家的时候去合管中心去问,工作人员说当时南宫没有记录就不能报销。
这可能涉及到所谓的转诊证明,这一规定对于常年在家的人比较适合,但是近些年来,有很多和我一样类似的人,虽然户口还在农村,可是基本上因为工作关系一年到头都不回家,有了病.不可能先回家看了.再开转诊证明.再回当地看病。
所以我觉得这样的政策百姓有点难以理解,我们加入了新农合,我们去的也是定点医院(省医院),医院医生也给我们办理了住院所需的新农合手续,这一切都对,怎么走到家里来,本地倒是不给报销呢?难道是怕我们造假?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完全可以查到我们在外面住院的记录,难道就因为我们没有回家来打这个招呼就不能报销了?
事情已经发生了,希望有领导能够重视,如果通过上级重视能给报销这个费用,那么我们非常感谢相关领导作出的努力。如果不能报销,就当是我给农合管理者提了这个意见,希望以后改善这一不合情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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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卫生局: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南宫市人民政府《南宫市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中明确规定,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需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医疗登记备案及转诊手续。
急诊、或长期在外居住农民患者的就诊,在患者住院三个工作日内,家属可通过电话、长居急诊登记方式进行登记,以便于患者随时得到治疗。然后凭急诊诊断证明补办转诊手续,即新农合域外转诊审批表,审批表要求市外接诊医院医保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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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为了让老百姓更详细的了解新农合政策,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也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新农合这一惠农政策。首先,在给参合农民家庭发放的合作医疗证上的“持证须知内”就有明确的告知。每年新农合中心、乡镇卫生院发放的新农合医疗政策问答、给参合农民朋友一封信等宣传材料上也都有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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