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公安局关于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公告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据法律职能,我局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各类违法犯罪,其打击范围如下: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仅限食品药品类) 2、生产销售假药行为 3、生产销售劣药行为 4、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行为 5、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 6、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行为 7、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行为 8、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行为 希望全市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若发现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南宫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进行举报。我局将在保密的情况下视情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 N% W2 [3 c1 p1 G' e, S& K u4 A* C+ L2 ` 举报电话:13393098206 QQ:603025216 信函地址:南宫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611室)收,邮编:055750。 2013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