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集中供热常识问答# n7 p9 w2 ~3 g3 f1 y; ^2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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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怎么办?
; \" `. T5 n& W' A 供热期内热用户室内温度标准为18℃±2℃,不得低于16℃。 热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时,可通过电话、当面或书面形式申请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在8小时内入户测温。 对室内温度进行测量,应在门窗关闭1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央距离地面1.5米处,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室内温度。 测温时间为上午七时至十时,下午三时至九时。热用户有特殊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办理。 室内测温应有记录。测温记录应由测温人员和热用户双方签字,各持一份。 对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单位应于24小时内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应在48小时内予以维修,使之达标;因特殊原因维修后仍不达标的,供热单位应向热用户签发手续,并退还自热用户申请测温之时起至温度达标之时止低温期间的热费;不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在向热用户讲明原因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使其达标,所需费用由热用户承担。 供热单位接到测温申请后未在8小时内入户测温或不在测温记录结果上签字,以及热用户对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可申请复测,也可委托社会计量中介机构测温。经社会计量中介机构测温不达标的,测温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温度不达标时退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因供热单位责任致使热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单位按下列规定退还热费: (一)经供热单位测温的,热用户室内温度每低一度按日退还日标准热费的10%,低于12℃的,按日退还全部热费; (二)经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或社会计量中介机构测温的,按前项规定加倍退还。 3、热用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热用户室内供热温度因下列情形不达标的,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 (一)热用户门窗敞开不能保温的; (二)室内管网因用户原因造成堵塞不畅通的; (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供热管道的; (四)室外最低温度连续五日低于供热设计规范温度(-8℃)的; (五)非供热单位事故故障造成供热中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