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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8-6-1 11:2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通    知
各委培生:
两批委培生就业安排后,目前又有首次听到信息的委培生请求就业,经研究决定进行最后一批委培生就业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发布公告。在《吉林日报》、梅河口市政府网站公告两个月(6、7月),设定期限(报名登记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保持政策一以贯之。继续按照市信访联席会议纪要、委培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制定的原则和政策,审查和安排落实相关工作。采取第一批、第二批委培生就业的安排方式进行。总体计划在“十、一”前结束。
3.6月开始资格审查。通过严格审查委培协议、派遣证、毕业证等确定第三批人员名单。以考试为节点,对已经参加考试,但是没有选岗、选岗后又辞职、现在已经在岗的委培生筛查剔除。以前曾报名但未参加考试的,现在仍有愿意参加就业的,也可以重新报名(采取自愿)。
4.报名审查具体工作程序。首先,委培生持《委托培养协议》《派遣证》《毕业证》《身份证》到市信访局203房间报名登记和初步资格审查;然后,到户籍所在地(以户口簿为准,现为外地户籍的以迁出前户籍地为准)乡镇街信息采集、身份确认、资格再审;最后,由资格审查组进行审查确认。

市委培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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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8-6-2 08:3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密山市九十年代末未安置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安置就业公告

密山人才发布  昨天
为有效解决我市九十年代末未安置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按政策处理好我省部分普通大中专毕业生信访问题的通知》(黑办电发〔2016〕61号)“县区政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按照‘谁签订、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不能集中矛盾,上交矛盾”精神,按照《鸡西市九十年代末未安置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安置意见》要求,结合毕业生就业相关文件规定,经8届15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对我市部分九十年代末未安置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予以安置就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
    1994年至2000年间毕业(含2000年毕业)的各类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中符合安置政策和可参照符合政策人员安置的待确认人员。
二、安置原则
    参照公开招聘规定程序,将安置对象通过政府购买岗位的形式安置到乡镇所属的事业单位。
三、安置程序
1、报到登记。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办报到登记。
时间:2018.6.1.--2018.6.15.
地点:市政府215室。
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由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档案、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统一组织的考试。
3、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各100分,各占5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题型,以笔答完成。
笔试和面试两套试卷,同时进行,时间150分钟。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缴纳。
    5、组织考察。由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安置。
    6、确定拟安置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组织考察结果确定拟安置人员,并通知本人。
    7、确定安置单位。由人社局会同编办等相关部门,拿出安置单位意见,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依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主选择安置单位。
    8、公示。对拟安置人员和拟安置单位情况在密山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有关待遇
1、设定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的就业补贴和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社会保险待遇。
2、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享受相关待遇。同时签订就业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合同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就业合同,政府不再安排就业。合同期内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下一周期的五年就业合同,依次顺延,签至退休年龄。

  
   

                     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日

33#
月月超       发表于 2018-7-17 22: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科左中旗已登记“并轨”前部分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其他历史遗留需要继续解决的有关学校毕业生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公示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4     信息来源:
    按照通信联办发〔2017〕24、36号文件及自治区、通辽市相关会议精神,现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名单
    (一)历史遗留人员
    1.非师范类
    包宝山、杨绪金、李玉静、徐铁英、闫景喜、王雅玲、王丽华、赵春香、陈宝健、康小兰、白宝锁、刘春红、孙建民、包双莲        、海军、沈红梅、春城(陈春城)、海金(包海宝)、王柏明、季明、于秀岩、海燕、齐英辉、秦华、赵宝平、关那钦、王付柱、金胡雅嘎吐、伊永生、吴艳华、郑岩、白国林、包志刚、董晓丽(董小丽)、马晓亮、李瑞盛、刘斌、王敏、吴晓强。
    2.师范类
    张伟彪、吴席春、包金英、周春花、白秀君、刘晶莹、韩铁虎、杨立峰、刘志华、那木拉(李海生)、黎明、徐庆玉、孟图门乌力吉、包海英、朱化琼、包道尔吉、照日格图、姜水小、孙福光、梁艳秋、姜迎春、白新华、周晓亮、包伟、韩丽乾、杨立伟、刘海龙、韩铁壮、齐全胜、陈丽、石永梅、王来小(王翠花)、戴龙信、韩小山、郭军、李春红、陈巴达拉胡、白娜仁格日乐、徐艳红、鲁新玲。
    (二)新符合条件人员
    1.非师范类
    杨春丽、刘富坤、房立强、吴晓春、张双花、朱泽华、阿民乌日塔、白爱琴、李仁钦、鲁春艳、关乌云、齐艳丽、包红霞、包晓荣、赖六十一、包春光、尤春梅、苏都毕力格、艳君、代育红、赵希日莫、张斯琴、吴玉莲、关桂莲、张月明珠、陈胡斯乐、刘高娃、白成格乐、白秀兰。
    2.师范类
    佟杰小、焦春燕、贺军乾、叶丽红、陈曙光、王小娟、白双金、韩秀峰、马长玲、吴浩斯、齐红莲、佟布日其格、代其其格、娜拉、陈桂香、金查干巴拉、韩萨日娜、包满达、正月、胖小。
    (三)技工学校毕业生
    么俊芳(幺俊芳)、卞玉宝、刘文村(刘文春)、宋晓焕、田晓春、张海花、马连喜、张靖、董向坤、张鹏雄、赵艳春、姜振武、陈立春、刘长宏、叶淑芹、张红梅、邢佳泉(邢佳权)、冯国忠、李泉(李全)、苏伟、袁树伟、王春平、张启霞、张宇民、闫宝荣、董辉、姜继承、彭凤丽(彭凤利)、宋石稳、李春颖、刘畅(刘伟)、袁树森、冯俊芳、关银山、田铁柱、罗强、吴兴宽、刘晓东、刘勇、张明明、王玉璋、韩小红(韩晓红)、李云华、朱德全(朱布仁白雅尔)、高继荣、徐庆元、孙玉、葛广洪、包那木拉、王慧智(汪慧志)、侯立东(宋歌)、丁海、吴晶、韩静莲、张建星、张鸿财(张洪才)、才宇霞、甄树坤、郑宇震、梁昊(梁秋军)、沈连春、徐淑芝、刘丽云、司鹏飞、段新生、李春建、陈智键、李桂红、李春刚、洪秀娟、杨玉清、华红艳、曲哲华、朱金山、赵清双、侯宝林、包铁明、孙亚君、李哲、王立峰、于宏岩、赖晓花、张凤英(张凤瑜)、李红、孔田仓、宋迎新、刘建忠、卜风华、马跃辉、马海霞、徐阿拉木沙、华香兰、何金滢、孟祥清、白凤侠、包良、代大维、孙占伟、银花、春花、姚井钢、邢祖光、莫日根高娃、何进玮、王刚、李慧、于洪波、王健、郭涛、张洪涛、刘恩荣、杜广文、丁海文、刘蕾、张立鹏、韩丽辉。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2018年7月14 日-7月18日。
    三、受理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线索,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对反映问题者和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受理举报办公室设在科左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5室;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受理举报办公室设在科左中旗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
    受理电话:科左中旗人社局  0475-3219902
          科左中旗教体局  0475-3217984
    四、其他事项
    (一)安置方式和待遇
    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安置方向为苏木乡镇场和旗直机关公益性岗位,师范类毕业生安置方向为三大镇以外的基层学校公益性岗位。采取“分类设岗、公开考试、自主选岗、服从分配、合同管理”的方式安置符合范围的毕业生。历史遗留人员参照以往安置毕业生的方式安置,享受同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缴纳五险一金;新符合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技工学校毕业生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置,工资待遇每月按2200元确定,缴纳五险,以后根据我旗经济发展情况可适当增长。
    (二)政审
    请公示无异议人员自行下载《政审表》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经所在村(或居委会、社区)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意见并盖章后,于2018年7月23、24日将政审表、报名登记表和四张2寸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非师范类和技工学校毕业生送到科左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5室,师范类毕业生送到科左中旗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规定时间内不送政审表、报名登记表和照片的,取消安置资格,以后不再进行安置。
    (三)考试
    近期将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祥见准考证,请关注科左中旗人民政府网公告。

     附件:1.《科左中旗安置“并轨”前部分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及其他历史遗留需要继续解决的有关学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科左中旗安置“并轨”前部分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及其他历史遗留需要继续解决的有关学校毕业生政审表》


附件


科左中旗解决“并轨”前部分普通大中专院校
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其他历史遗留需要继续
解决的有关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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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895587       发表于 2018-8-18 18:52 |只看该作者
政府有关部门的回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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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听风吟       发表于 2018-8-23 11:24 |只看该作者
真是的,别闹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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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8-8-27 19: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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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九十年代末 未安置非师范类毕业生安置公告
人社局人才中心 | 2018-08-27 09:29:37 | 浏览:923
    根据《鸡西市关于九十年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有关问题处理意见》,为有效解决我市九十年代末未安置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安置原则
    按照《鸡西市九十年代末未安置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安置方案》的相关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的原则,将安置对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安置到乡镇所属单位。
    二、安置范围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1994年至2000年间毕业(含1994年及2000年毕业),毕业报到证报到地为虎林市,且本人已到虎林市人事部门报到,但始终未予分配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合同委托、定向类毕业生。
    三、安置流程
    1.受理登记。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需本人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毕业生学籍档案到市人社局五楼人才中心报名并签署《虎林市九十年代末未安置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安置承诺书》。
    资格审查人员范围以登记名单为准,逾期不报名及未签署《虎林市九十年代末未安置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安置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受理时限为:2018年 8月27日至9月14日(周六周日休息)。
    2.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对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档案等情况进行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统一组织考试的环节。
    3.考试。审查合格人员,将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将在虎林市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
    4.体检。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安置。
    5.组织考察。由市人社局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安置。
    6.办理手续。由人社局会同编办等相关部门,拟定安置岗位,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安置岗位,签定聘用合同并进行公示。
    7.有关待遇。毕业生从安置上岗(签定聘用合同)时发放补贴,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就业补贴(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和企业养老保险、医疗、工伤、失业四项社会保险,不享受其他待遇。毕业至安置(签订聘用合同)前未上岗期间的薪酬、保险等其他待遇不予补发。劳动合同期限五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政府不再安排就业。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续签下一个五年劳动合同,依次顺延,签至退休。
    8.备案存档。待办理完安置手续后,所有证件、手续、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建立完整档案、一人一档,统一由市人社局备案存档。


                                           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7日
虎林市非师范类毕业生安置公告(正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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