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南宫的农村户口,在北京三级医院住院,花了一万多,最后只报销了2000来块,还以为至少能报四五千,去领报销费用的时候都傻了...
下面是唯一的结算清单,南宫市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我还是看不懂怎么个报销法,
1.自费费用是全部不能报销的是吗?
2.甲类费用、乙类费用分别如何报销?(甲类-2600+乙类)*40%?
3.统筹已支付是什么,怎么计算的,本次统筹支付就是本次报销金额吗?
4.大病自付累计怎么计算的?
有相关人员可以给解释一下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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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医疗保障局: 网友您好,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自费费用是报销目录以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属于不能报销的费用。
2.甲类费用100%记入报销范围,乙类费用95%记入报销范围。其中甲类和乙类,有部分是有限价的,需按限价记入报销范围。(甲类+乙类-起付线)*报销比例=统筹支付金额。
3.统筹已支付是本年度的累计已报销金额,本次统筹支付是本次报销金额。
4.大病自付累计是本年度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内金额-本年度基本医保已报销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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