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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宅基地

bogx123       发表于 2013-3-4 10: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164145|回复: 2

已办理

南宫市国土资源局

办结时间

2013-03-05 15:38

    农村宅基地盖房时,如果一面是大沟,经过村里允许的话,能否扩建几米。

办理进度

国土局网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国土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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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网友您好: 对于您所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严格执行村镇规划,村内有空闲宅基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建住宅。鼓励建设多层住宅。需要使用本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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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3-5 09:4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们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国土局工作的支持。
3#
国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3-5 15:2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对于您所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严格执行村镇规划,村内有空闲宅基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建住宅。鼓励建设多层住宅。需要使用本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有未详,请拨打0319-5182038电话详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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