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个南宫人 于 2020-8-2 23:28 编辑
尊敬的领导,
我是南宫市在水一方一名普通的业主,由于物业私自乱涨物业费。收费是否合理。按几级标准。领导们定级是否亲自查看,垃圾臭的都流臭水。没有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处。都盖成储藏间。自行车堆满通道。导致车库的车无法进出。尤其13 14号楼。电梯楼道监控没有。电梯多次坠落。
强制收物业费。不交物业费不给充水 ,充电。有车库的进不了小区 回不家。物业费好几年了一直是0.6元。去年涨了10%。 0.66元,今年先涨到0.9元。过两天改成0.88元。为什么涨没有公示。说涨就涨。
现在农村都能自己网上充电。小区水电为什么交于物业代收。是便于物业强制收物业费的吗?水费收5元一吨。
希望领导抽出你的宝贵时间回复一下。关注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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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住建局: 网民您好,我局相关科室按照《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责令该物业服务公司进行限期整改。不得采取中断提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购买水、电、气、热以及关闭门禁、停运电梯等方式迫使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要求物业公司协调开发企业为13#楼、14#楼相关范围,安装监控不得有盲区,提升技防设施设备。责令物业公司对负一层、卫生脏、乱、差问题,提高打扫清理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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