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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 关于本省内异地就医的办理

王杰辉       发表于 2017-7-11 21: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200517|回复: 2

已办理

人社局

办结时间

2017-07-14 16:24

患者本人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现跟随子女在石家庄市居住,现由于疾病需办理住院,问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哪个单位,哪个部门给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有问联系电话?谢谢

办理进度

人社局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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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网友您好: 按照《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就医管理及费用结算流程》规定:“异地安置人员因病在选定的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应在入院前电话告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入院后5个工作日(未出院)由参保人员单位或其家属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未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需转往统筹区外就医的,由统筹区内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院提出转诊、转院申请,填写《邢台市城镇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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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社局 2023年度先进单位 2022年度先进单位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7-7-12 18:2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3#
人社局 2023年度先进单位 2022年度先进单位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7-7-14 15:4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按照《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就医管理及费用结算流程》规定:“异地安置人员因病在选定的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应在入院前电话告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入院后5个工作日(未出院)由参保人员单位或其家属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未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需转往统筹区外就医的,由统筹区内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院提出转诊、转院申请,填写《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院登记表》,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待邢台市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后,可实现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如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可电话咨询:0319-5701036,办理地点:南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医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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