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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

人社局

办结时间

2014-07-31 10:25

请问我市退休职工在石家庄三级医院住院的甲类、乙类药品的报销比例是多少?门诊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各是多少?
能再网上答复吗?不要让打电话5070166询问。

补充内容 (2014-7-28 15:44):
不要让打电话5701066询问

办理进度

人社局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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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网友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市医疗保险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邢台市级统筹政策。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2号)关于《邢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规定,外地住院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符合医保目录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12000以下的,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3%;超过12000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8%。 我市医疗保险暂未实施门诊报销,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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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社局 2023年度先进单位 2022年度先进单位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4-7-29 08:3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3#
南宫之友       发表于 2014-7-31 08:23 |只看该作者
人社局 发表于 2014-7-29 08:38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回答这个问题很难吗?????
4#
人社局 2023年度先进单位 2022年度先进单位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4-7-31 09: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市医疗保险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邢台市级统筹政策。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2号)关于《邢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规定,外地住院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符合医保目录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12000以下的,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3%;超过12000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8%。
我市医疗保险暂未实施门诊报销,根据邢台市政府〔2013〕2号令的要求,待相关政策规定出台后有望实施。
      如您还有其它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医疗保险所电话进行咨询。
      医疗保险所电话:5701066。
5#
南宫之友       发表于 2014-8-1 08:49 |只看该作者
谢谢!明白了,感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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