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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党的蛀虫 公安中的败类

匿名  发表于 2012-10-6 17:1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接收回复通知 | 查看: 534333|回复: 13

已办理

南宫市公安局

办结时间

2012-10-11 09:23

南宫市南便乡***所长张超无恶不作 经常敲诈本地老百姓 在当地引起民愤,今年夏天,北天宫村的监控设备被人破坏,村支书报案后,张超私自处罚破坏人2000元并把人放走,村支书找他追问监控损失,他说涉案资金太少***管不着,叫村干部去起诉,村支书有些不解便向南宫**局咨询,南宫**局派人调查他时村支书做了证人,从此张超便怀恨在心。伺机陷害。
今年农历7月初张超与北天宫人李须红密谋后,派李须红将北天宫村支书拉出去喝酒,席间恶语相向意思是将其灌醉进行羞辱,村支书识破其阴谋便离席而去,他们阴谋未得逞,便又由李须红带领人回到村内对村支书的儿子进行羞辱和打骂,村支书儿子便动手和他们打了起来。报警后张超接管此事,张超把村支书叫去并诬陷村支书将李须红打成轻伤。(打架时村支书并未在场)
由于村支书不服,张超便严刑逼供,中午还不让吃饭,对其进行反复折磨,要村支书拿6万元,由于村支书60多岁被张超打骂期间心脏病犯要求去医院,张超不但不准去还将村支书带上手铐关进小黑屋,并说不拿钱不能走叫你蹲监狱,还说自己上面门子硬,有本事还去告我,村支书因心脏实在难受,只好叫家人拿来3万又找人借了3万给了他。此事有乡干部在场。
事后张超与李须红将此款共分,丧心病狂的张超见如此容易便挣得几万元钱,于是又与北天宫村曾因偷窃并判刑4年的惯犯闫文全勾结,与农历7月15日由闫文全的儿子带领10几人去村支书家找事,并将村支书的儿子打的遍体鳞伤,头部还被打了一个窟窿,血流满地都是,这时村支书的一个亲戚实在看不过去,便用小板凳投了闫文全儿子一下,村支书报案后,张超迟迟不来,等到打人的10几人跑完后***才来人,***来人后态度蛮横,竟然说110是随便打的吗?迟迟不给受害者取证。不但不追究10几名行凶着的责任,还将受害者的亲戚关进小黑屋锁进铁笼子,只至深夜1点。也不知他们用什么办法鉴定了一个轻伤,而村支书的儿子遍体鳞伤之鉴定为轻微伤,张超多次要村支书的儿子改口供,说是闫文全的儿子自己打的,其他人都没动手打。村支书的儿子不改,便遭到张超的威逼利诱。最可恨的是农历8月11日,村支书儿子为其伯母披麻戴孝陪灵期间,张超要村支书儿子改口供被拒绝后,便要拘留村支书的儿子,引起村支书亲戚的强烈不满,张超怕事闹大便溜之大吉。农历8月14日张超又带人找到村支书和其儿子,并说只要口供说是一个人打的就能抓那个打人的,要是不改就只能抓村支书的儿子一个人。村支书的儿子一时糊涂听了他的妖言便改了口供。村支书还向张超提供监控证明,监控中村支书儿子被10几人围在中间打,而张超却说村支书儿子打人,不认定监控证据。至今此案还没给受害者任何答复,10几名行凶者依然逍遥法外,在此请求执法部门对闫文全及10几名行凶者依法严惩,以平民愤。
北天宫村村民李登勇因一个轮胎丢失在修铁路的路上,便拦住一个修铁路的车问了一下有没有看见,便遭到***的殴打还拿走500元现金。张超还以修建***的名义大肆敛财,多次敲诈多个村村支书。只因他是执法人员好多人是敢怒不敢言。张超在南便乡的罪行不一一列举了。他的各种违法行为早被老百姓举报多次了,但到现在为止纪检部门也没给任何答复。
张超作为执法机关的一员,执法犯法 如此腐败。试问 公民的安全何在?**的形象何在?党的威信何在?至此全南便乡的全体公民请求上级相关部门将这个**中的败类 共产党中的蛀虫绳之以法,还南便乡一片青天。

办理进度

公安局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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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网民您好:我局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已做了调查取证,调查的结果是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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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梦幻哲哲99       发表于 2015-2-27 19:36 |只看该作者
北天宫支书可厉害,不准受气吧
13#
JIAN       发表于 2014-8-31 09:19 |只看该作者
支书也没个好东西,吃喝嫖赌全干,那是干部啊全他**想流氓
12#
简单       发表于 2013-3-10 13:41 |只看该作者
这个支书不是,在邢台的道边上开了个洗头房??是吗?
11#
随便看看不当真       发表于 2013-3-8 16:37 |只看该作者
哈哈,路过路过,看谁硬
10#
123456       发表于 2012-12-8 21:51 |只看该作者
公安局领导应该为民警维权
9#
      匿名  发表于 2012-11-14 08:24
世道真的乱了,都说村支书是恶霸是吸血鬼,没想到这个支书是个受冤的的啊!帮帮这个吸血鬼吧!
8#
      匿名  发表于 2012-11-14 00:00
太不可思议了,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太可笑了幼稚。漏洞百出哈哈哈哈哈哈哈!
7#
      匿名  发表于 2012-11-13 23:52
颠倒是非真精彩啊!
6#
      匿名  发表于 2012-10-13 21:10
既然是不符。他就能这么侮辱民警吗。应该对发贴人,有点说法。
5#
公安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2-10-10 15:17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我局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已做了调查取证,调查的结果是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4#
公安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2-10-10 14:13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3#
      匿名  发表于 2012-10-9 21:19
公安局领导应该为民警维权
2#
      匿名  发表于 2012-10-7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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