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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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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3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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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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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网民您好,2016年省物价局文件规定,首次供热费计入房价,如13#、14#号楼首次供热,应该开发商缴纳供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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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摔倒的酱牛肉       发表于 2017-11-13 21:29 |只看该作者
很个 发表于 2017-11-13 21:26
你应该看一百遍 开发商没义务在收房款时没收取暖费而现在供暖了却不收的道理  什么叫偷换概念 开发商要是 ...

看来还是没懂,哎,你白写这么多字了。
11#
摔倒的酱牛肉       发表于 2017-11-13 21:28 |只看该作者
很个 发表于 2017-11-12 19:20
那要看你的合同里面有没有规定好 如果没在房价里面收  那开发商肯定另收

此人回复的挺有进步,比以前全是粗话,白话强多了,看来净化网络环境行动,此人收敛多了,不信可以看看此人的帖子。对比对比
10#
摔倒的酱牛肉       发表于 2017-11-13 21:22 |只看该作者
很个 发表于 2017-11-12 19:20
那要看你的合同里面有没有规定好 如果没在房价里面收  那开发商肯定另收

此回答偷换概念,建议重新看帖10遍,多查查字典。
9#
摔倒的酱牛肉       发表于 2017-11-13 21:21 |只看该作者
很个 发表于 2017-11-12 19:20
那要看你的合同里面有没有规定好 如果没在房价里面收  那开发商肯定另收

此回答偷换概念,水平不高。建议重新看帖10遍。
8#
Allen       发表于 2017-11-12 11:46 |只看该作者
铜锣湾小区来支援,顶!!!
7#
人民群众的呼声       发表于 2017-11-12 11:04 |只看该作者
政府监管部门,请履行你们的职责,严查各新建小区第一次集中供热物业向业主收费的问题。开发商能凌驾于法律红头文件之上吗????
6#
wei11611       发表于 2017-11-12 10:56 |只看该作者
请政府还人民一个公道!不能让他们胡作非为,欺负老百姓。
5#
老稳       发表于 2017-11-12 10:54 |只看该作者
铜锣湾华郡2017年11月10日也贴出催缴取暖费的通知,连接热力公司的供暖管道前几天刚刚焊接,谁能说这不是第一年供暖,为什么润恒物业视国家规定于不顾,仍在催收小区住户们的首年供暖费呢?
4#
gengzhlei       发表于 2017-11-12 10:44 |只看该作者
铜锣湾华郡也存在同样情况,住建局应对这种普遍性的侵占业主利益的行为作出有效措施,口头说说一点用不管,睁一眼闭一眼,不附合政府职能部门的功能,希望记住那句话,当官要为民做主。
3#
ncbd       发表于 2017-11-12 10:11 |只看该作者
铜锣湾小区也叫交取暖费也是交给物业
2#
住建局 2023年度先进单位 2022年度先进单位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7-11-8 15:27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2016年省物价局文件规定,首次供热费计入房价,如13#、14#号楼首次供热,应该开发商缴纳供热费。
1#
住建局 2023年度先进单位 2022年度先进单位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7-11-8 15:26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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