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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工商局一号消费警示

工商局       发表于 2017-3-16 09:0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查看: 349869|回复: 1

春耕时节,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农资产品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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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注意销售商是否有《营业执照》,注意假冒劣质产品的“低价陷阱”,在购买时切莫因贪图便宜而因小失大,切记不要购买借科技下乡宣传、走街串巷兜售的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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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认真检验农资的包装和标识,购买化肥、种子、农药时看清楚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正规厂家的产品,其包装上有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净重、商标、养分含量(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内容,而假冒劣质产品包装比较粗糙,破损率高,标识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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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使用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不同的农作物对化肥、农药有不同的要求,购买时如有疑问,要向店主问清楚,使用时按照产品标注的使用说明和方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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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要保留相关的购买凭证,如果发生纠纷,以便后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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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出现农资消费纠纷或者发现非法经营行为时,应及时拨打12315电话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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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一家人       发表于 2017-5-12 20:43 |只看该作者
唉,工商局真是为老百姓想啊。普及的知识点赞,可有几个农民会上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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