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资科科长 你好:
我是一名教师。当我评聘一级教师兑现工资时,教育局人事科说,只调整“基本工资”和“基础绩效”两项,“薪级工资”不动。
当我评聘副高级教师兑现工资时,教育局人事科还是说,只调整“基本工资”和“基础绩效”两项,“薪级工资”不动。
如此说来,二级教师、一级教师、副高级教师的“薪级工资”理论上是统一标准,没有差别。
如此推断,只要是同时参加工作的同学,不管是那一年评聘的一级教师,那一年评聘的副高级教师,只要教龄相同,最后的级别相同,工资总额就应该相同。
但事实上,好多同学比我的工资都高,有的高200多元,有的高100多元。我问他们是怎么高的?答曰:我们职称评的早、工资兑现的早。
我真的弄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差别从何而来?
麻烦工资科科长回复! |
办理进度
人社局: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文件关于薪级工资套改办法的规定:“工作人员按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2006年7月份以前已转正定级的事业人员,其薪级工资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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