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物价管理办公室 关于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的几点说明
供热是一项民生工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断探索城区集中供热的新路子,千方百计让利于民,让居民温暖过冬。最初城市居民取暖多数是单位带家属楼和一家一户的燃煤锅炉分散供热,每到冬季,“家家点火,户户冒烟”,不仅污染环境,还增加了单位和居民的负担。2004年尝试燃煤锅炉方式集中供热,拆除了青年街两侧十几个单位的小锅炉,上了一个10吨大锅炉,供热面积达12万平方米,虽实现了局部集中供热,但环境污染和成本太高的弊端依然制约着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住宅小区陆续兴建,为减轻居民负担,保障供热,2005年,我市开始探索利用深层地热资源进行供热,截止到2012年,城区用于供热的深层地热井有11眼,基本满足了小区居民的供暖需求。这种方式虽降低了供热成本,但存在诸多弊端。一是资源浪费和环境危害。深层地热资源不可再生,供暖期间,单井每小时抽水在80吨左右,每天20小时,11眼井每天的抽水量在17600吨,整个采暖期120天,出水量达2112000吨,由于深层地热水难以回灌,只能直接排放,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难以降解的环境危害。二是增加排水压力影响市民出行。每到供热季,由于排水量大,许多小区门口和街道积水严重,成了“溜冰场”,比较典型的有联华购物超市附近、天阔小区门口等地。市政府每年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地热水进行抽排。三是腐蚀严重。地热水对供热管网,用户供热设施腐蚀性很大,每年管网及用户室内设施都要进行大量维修和冲洗维护,增加了居民负担。四是影响社会稳定。由于过去几家供热公司分片包区,各自为战,个别供热商只考虑自身利益,难以保证供热质量标准,矛盾纠纷不断,影响社会稳定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以前采用地热井供热价格确实偏低,其原因主要是市委、市政府为了减轻居民负担,没有向供热单位征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如果按照国家标准水资源费0.40元/吨、排污费4.00元/吨征收相关费用的话,这部分费用将转嫁到用户身上,则当时的供热价格远高于18元/平方米的标准。可以说,当时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让利于民,居民才享受了低价位供热。而同期周边县以深层水为热源的供热价格为17-19元/㎡。况且,国土资源部对地热井的开采有明文规定,对于没有同层回灌措施的地热井限制开采。
关于2014-2015年供热期供热价格制定问题。根据《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管理办法》的精神,“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由供热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其价格的制定应当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成本利润率不高于3%核定”。依照寰慧绿能南宫热力公司2013-2014供热期运行财务资料测算,其供热成本为20.11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我市集中供热企业在试运行一年后,向我办提出了制定供热价格的申请。为此,我办先后到热电联产供热方式运行较完善的冀州市和沙河市考查学习,在运用两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对其运行成本进行了科学监审核定,并在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履行了国家规定的调、定价格所有法定程序。经报请南宫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的。其间的公告、公示资料在南宫市电视台、有线台、南宫民意通和政府公示栏等媒体进行了宣传公示。
关于计费面积问题。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3号《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一定比例计收热费的,其比例最高不超过房屋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九十,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目前邢台市热费计费面积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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