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物价管理办公室 关于公开召集城市供暖价格调整 听证会代表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市城市供暖价格调整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依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报请南宫市人民政府同意定于近期召开“南宫市城市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的名额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设25名。其中:城市供暖消费者代表10名,经营者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政府部门3名,旁听人2名,新闻媒体2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城市供暖消费者和旁听人的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产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采取机关推荐方式产生;政府部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代表由市物价管理办公室聘请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具备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5、有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四、报名方法、时间及联系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参加人、旁听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等材料到物价管理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8月 14 日至 20 日 报名地点:南宫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562室 联 系 人:李洪祺 报名电话:5050290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