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二胎证有效期为2013年9月至2015年九月,发证日期为2013年12月9日,但是因为意外怀孕我老婆是在2013年7月怀孕的,由于打工过程中的大意和我老婆身体特殊没有壬辰反应,所以在办理准生证的时候没有发现怀孕,在准生证办理完成后才发现怀孕,我的这种情况是不是合法生育孩子出生会不会挨罚?
补充内容 (2014-3-5 00:21):
准生证现在在我们当地计生办哪里,他们告诉我说那个准生证已经作废了没用了,说给5000元钱就可以办一个和我老婆怀孕月数相符的准生证不给5000元就等着孩子出生后罚款29000元
补充内容 (2014-3-5 00:25):
办理二胎证的开始我已经交了500元了后来他们中间又要了个500元出于想尽快办理完可以安心打工的心理我都给了钱了现在他们为什么还要钱啊?我这个孩子到底生下来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出生后会不会挨罚29000? |
办理进度
计生局: 网民您好!你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你反映这种情况属于合法生育,不会对你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并且办理再生育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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