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南宫凤岗王家屯村,串通二职工某育种厂家,跟农民签订,代种育种合同,在违约超出收购期后,未按合同支付相应违约款。
其二:育种厂家,承诺元旦前,结清的卖棉款,没有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而是通过村代发。至于是育种厂家钱没拨过来,还是钱拨过来了,村里扣着没发,不得而知。
最重要的一条:
其三:育种厂家以4.3元/市斤的价格支付的棉花款项,村里没有征得任何村民的意愿,以4元的价格发放,全村总计克扣款项超二十万元。这种行为,算是非法集资,还是算是抢劫,望纪委给明确回复。并希望乡级以上政府安排时间,在该村召开全民情况通报会,以说明,政府的处理意见。 |
办理进度
纪委监察局: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责成凤岗办纪委进行了调查。经查,现在除两户外,其余125户的棉款已经全部兑付,最终的价格为4.3元/斤,并且每亩增加了20元的繁种补贴。棉农凭条直接到九农公司领款,不经过村委会。具体情况可询问凤岗办纪委。
如你有具体线索或其他问题,可直接向山凤岗办纪委或市纪委信访室反映。
市纪委信访室电话:5056056
凤岗办纪委电话:7297339
查看详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