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您好,您咨询的划拨土地过户费用问题,现答复如下:划拨土地过户需补办协议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参照国土资发〔 2006 〕 114 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第七条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按下式核定: ( 1)转让后不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 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 2)转让后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 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其他税费可咨询地税管理部门,如有未详之处可向我局咨询,感谢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