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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

规划局

办结时间

2014-09-26 16:56

十八界三中全会习总一再要求,政府要抓民生让老百姓安居乐业,不惜一切代价换老百姓晴空艳阳。可你们却为了久福大院的保护费,甘愿牺牲梧桐小区,23号.11号楼居民享受阳光的权利。还一再推诿拖延,让规划局,官腔官调的搪塞梧桐居民。规划局的官不是你们给的吗?书记,市长。中央的风气是反贪为民。我们的要求不过分吧。非要等我们上访中央才肯解决吗。

办理进度

规划局网民您好!感谢您对城市规划的关心,市规划局已于2013年12月9日对久福大院的情况做了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久福小区总平面规划公告 久福小区相关利害关系人: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三条、《邢台市行政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现将久福小区总平面规划进行公告。 一、建设单位 南宫市久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位置 东进大街北侧、腾飞路西侧、富强路、通达街沿街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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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admin       发表于 2014-9-26 16:56 |只看该作者
88#
五一       发表于 2014-5-11 09:14 |只看该作者
久福大院又开工了,它们的各手续合法吗?与实际情况相复吗?业主们的阳光权一定要的,但是要现在的满日光照,我们得找政府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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