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近两天五一路附近有化工生产异常气味,我局已于9月13日对产生异味的化工企业西海化工、华鸿精细化工和海英化工三家企业进行现场监察认定,异味确系三家化工企业产生扩散,于9月15日依法对三家企业非法生产立案查处,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10月28日对三家企业治理不达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2号令)第八条:“列入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关于在全省迅速开展排查化工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通知》(冀环办字【2012】90号)要求,做出吊销营业执照、停止供电,案件移交,函请市工商局、市电力公司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停电处理,环保局将依照法律权限,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巡查。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举报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