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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办结时间

2017-09-18 11:07

举报函
举报人:钟添印 电话:13141040888 邮编565200,法律文书送达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河西街道西环大道毛家超市。
被举报人:南宫市澳贝斯皮毛制品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紫冢镇王义寨村
法定代表人:徐占国   电话:13131906735
申诉和举报请求:
1、依法受理并书面回复举报人;2、依法对商家行政处罚;3、依法立案查处并奖励举报申诉人; 4责令被举报人召回所有不合格商品。5、书面告知举报人处理结果.6,依据《企业信息公布暂行条例》,《工商行政管理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将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7,依法组织举报人与被举报人进行电话调解。
事实和理由:
举报人为了生活需要于2017年7月10日通过天猫在被举报人开设的天猫店铺,逸尔舒车品旗舰店(为南宫市澳贝斯皮毛制品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并经营)购买“汽车车衣车罩专用防晒防雨套子隔热遮阳外罩车套雨衣外套非全自动”(以下简称该产品)一件。订单编号:13872859917772230支付货款59元,被举报人通过快递发货给举报人。举报人收到该产品后经过仔细查看:该产品生产厂家,无执行标准,厂家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属于三无产品,该产品证属于不合格不安全的产品,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
终上所述该产品违反国家强制标准属于不符合质量安全的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相关规定,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被举报人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的商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麻烦贵局查清事实。监督被举报人召回所有不合格产品。并且根据《行政处罚法》对被举报人进行相关处罚。

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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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网民您好: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您投诉的南宫市澳贝斯皮毛制品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的汽车车衣均有合格证、生产厂家、厂址、执行标准、联系方式,未发现您举报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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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1040888       发表于 2017-7-29 13:18 |只看该作者
举报南宫市澳贝斯皮毛制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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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发表于 2017-7-31 15:42 |只看该作者
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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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发表于 2017-7-31 15:42 |只看该作者
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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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发表于 2017-8-29 10:28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您投诉的南宫市澳贝斯皮毛制品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的汽车车衣均有合格证、生产厂家、厂址、执行标准、联系方式,未发现您举报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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