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1月27日发布了“梧桐人家20、22号楼的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下来”的帖子。住建局的回应是“经调查核实,梧桐人家20号、22号商品楼未办理联合竣工验收,商品房未联合竣工验收不能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大证),不办理初始登记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购房户房产证)。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善手续。”我想知道督促开发商的进展情况。并且交付那么长时间为什么开发商不申请联合竣工验收呢?难道就不能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吗?是没有法律规定还是不作为呢? |
办理进度
规划局: 石家庄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梧桐人家小区)向城乡规划局窗口申请进行16、17、18、20、22号五栋楼验收,我局建设科和监察科联合对该小区申请的五栋楼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分别出具了书面验收报告,经现场验收发现验收条件,我局窗口现正督促开发商按书面验收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后验收。
查看详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