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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商在精强小区非法收费

匿名  发表于 2012-11-21 10: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接收回复通知 | 查看: 132729|回复: 2

已办理

物价办

办结时间

2012-11-26 09:59

今年的供热价格目前暂执行邢台市物价局邢价管[2010]41号文件批复的临时供热价格即:有资质、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供热企业热泵供热16.00元/平方米(供热面积即建筑面积的90%),直排直供的1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精强小区供暖商违反以上规定超标准收取取暖费的行为,去年因利益和物业发生纠纷,停供暖40余天,为何只退12天的供热费,供热办,物价局视而不管,不作为,精强小区大部是老职工,生活艰苦,老弱病残,你们的良心何在?

办理进度

物价办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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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网民您好,《南宫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和《南宫市供热企业管理暂行规定》都要求供热企业“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取暖费价格执行”最近物价办也在南宫市民意通对今年供热价格标准作出了说明,如有供热企业不按规定标准收取取暖费的,可直接向物价局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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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办网民您好: 您反映的去年供热停暖退费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南宫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供、用双方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请求调解处理。调解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建议您向供热办申请调解,以便使您反应的问题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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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匿名  发表于 2012-11-21 10:54

供暖商在精强小区非法收费

今年的供热价格目前暂执行邢台市物价局邢价管[2010]41号文件批复的临时供热价格即:有资质、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供热企业热泵供热16.00元/平方米(供热面积即建筑面积的90%),直排直供的1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精强小区供暖商违反以上规定超标准收取取暖费的行为,去年因利益和物业发生纠纷,停供暖40余天,为何只退12天的供热费,供热办,物价局视而不管,不作为,精强小区大部是老职工,生活艰苦,老弱病残,你们的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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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办       发表于 2012-11-22 10:2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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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2-11-22 12:22
谢谢领导受理,但我不知道怎么叫受理,前些日子我发的也是这个问题也是已受理。但至今也没见一点消息。你们到底怎么受理 ?看见了就算受理吗?应改处理吧!!!
5#
住建局 2023年度先进单位 2022年度先进单位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2-11-22 15:54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南宫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和《南宫市供热企业管理暂行规定》都要求供热企业“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取暖费价格执行”最近物价办也在南宫市民意通对今年供热价格标准作出了说明,如有供热企业不按规定标准收取取暖费的,可直接向物价局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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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办       发表于 2012-11-23 11:20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
      您反映的去年供热停暖退费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南宫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供、用双方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请求调解处理。调解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建议您向供热办申请调解,以便使您反应的问题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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