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网民您好:我局已对南宫市纯水岸小区物业公司正式展开调查,该公司存在没有据实收取公共照明电费的行为,我局已责令该物业公司公示其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相关依据以及每个单元公共照明电表的实际运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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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过去了,物业还在收取100元公共照明费,既然没有据实收取,那为什么物业还在明目张胆的收取该费用?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物业公司公示相关资料,业主并没有看到物业公示的资料,难道政府部门也管理不了该物业公司??? |
办理进度
市场监管局: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实,我局现已对纯水岸小区物业公司立案调查,调查结束后将会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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