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宫市委:
南宫市董家庙办事处悬空村正在其村西大张旗鼓地兴修“悬空寺”,作为一名虔诚的信众,我的心中有些许疑惑,望中共南宫市委尽快给于明确的正面的答复:
1、此次修建活动,将数十亩耕地变更为“非农业用地”,是否经过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
2、信众数十元、数百元、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捐款”该如何管理?
3、为什么此次修建活动的组织实施者是民间个人而非“佛教协会”或政府负责宗教事务的相关单位?他们是否受到《“佛教协会”或政府负责宗教事务的相关单位》的正式授权或委托?有没有相关手续?
4、前几天的奠基仪式上发生了群殴事件。对于因“悬空寺”而产生的社会问题,应该有谁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该有谁买单?
修建“悬空寺”是否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委托民间人士实施的宗教活动?
要求迅速答复! |
办理进度
虔诚的信众: 补充问题 :1、公民个人是否具有接收、处置社会捐款的资质?
2、建“寺”不同于农户盖房。寺庙是一个社会公共场所,具有传承文化的社会功能。寺庙要兼具美学、艺术等价值。施工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必须由建设部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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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将在三日之内答复,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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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 网友您好,就您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问题一:此次修建活动,所用地在审批时由村政府出具了非耕地证明,同时所用地也是原悬空寺寺庙遗址。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五章宗教财产第三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损毁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
问题二及补充问题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寺庙财产由寺庙管理委员会管理、使用。寺庙管理委员会可接受公民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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