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冢镇镇政府以卫生局的名义威胁村医,在私自印制的租赁合同上注明:如果不交出村卫生室建设资金2万元,就会以不配合卫生局和镇政府工作为由,取缔其村医资格。给村医造成很大的精神损害和心理负担。请问领导村医该不该拿这项资金。镇政府有没有取缔村医资格的权利,如果因为拿不出这项资金,村医全部被取缔了.村级最基层的医疗卫生工作由谁来做。请局领导速速答复。村医盼盼。 |
|
办理进度
卫生局: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现需1-2个工作日进行调查答复,请耐心等待。
查看详细
卫生局: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与紫冢镇主要领导进行了沟通。紫冢镇主要领导表示,将对在村卫生室建设工作中的不妥之处进行再研究,再决策。也希望广大村医朋友积极支持我市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
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