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宫市南便乡北天宫村,为了我们村庄的和谐和安定防腐倡廉,现以举报我们村支部书记,闫保永,和南便乡政府问题,事实如下。2003年夏粮证购期间,按照每人收款62元另每人125斤小麦,合计99200元,未公开款物去向,至今未上交,2010年11月,邯黄铁路经过我村,征地74亩,按照每亩28400元赔偿计算,合计210.16万元。在没有公开下仅给社员百分之80。剩下百分20计款42万元未公开;2012年3月邯黄高速通过我村。又证地100多亩,按照每亩28400元赔偿计算合计290万元,也是在没有公开下,仅给社员百分80,剩下百分20计算应有58万元未公开;两项合计100多万元付出向不明,我们举报100多万元去向不明,纪检也说去向不明,至今纪检也没给我们答复,不知道纪检再干吗呀、?在1990年开始,闫保永用职权承包了我村集体耕地13亩,原合同每年向村委会交承包费127元,他从未向村委会交过承包费,如按照20计算,合计至少3.3万元,纪检也没给答复。纪检委说你们别告了,你们上那里告,也是我们南宫纪检委管,我们希望上级领导明察,你们咋查的就这样给放下了,为嘛不敢管呢
补充内容 (2013-8-12 19:05):
闫保永咋处理的,乡里咋处理的,我村里的钱去哪里了。为嘛不给公开呢 |
办理进度
纪委监察局: 网民您好:您反映北天宫村的有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已于2012年12月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于2013年1月给予闫保永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具体情况可询问南宫市纪委第七纪工委。地址: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1226房间,联系电话:505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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