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52岁的农民,19年5月20日经本村人介绍,大村乡媒人吉青震联系有名女性打算找对象,当时俩个媒人让向女方隐瞒本人种地的事实,让谎报是打工的,刻意隐瞒自身真实情况,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当时媒人苏纪民以大村派出所民事调节员的身份出现,确保本次相亲问题不大,可以做通女方工作。并且在本人与女方见面的同时,俩媒人安排女方与另一男方见面。
在与另一方见面完成后,媒人信誓旦旦,确保没问题,肯定能成,并要求请客吃饭,索要烟酒,高额信息费。本人第二天多次联系女方所留的联系方式并不通,后又经过吉青震通知对方,对方方才接受电话,但是并没有过多的交谈,对方称暂时没有婚嫁打算。
后经微信联系女方说出实情,有微信聊天记录为证据,其不让再联系,媒人的其目的就是为了骗取信息费及吃喝挥霍。另外本村还有经这两个媒人介绍对象所取信息费,女方见面费共计2400元,交钱后女方并不再联系。
由此可见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单身男性的交友身心,隐瞒双方身份事实,利用一名女性,联系多名男性,并且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索取高额的信息费,严重扭曲了婚介的事实,违背社会道德。
望有关部门切实调查,还我一个公道,打击黑恶婚介行为。发展和谐社会!谢谢
本文章姓名均是谐音,如有错误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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