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中学 关于严禁教师利用暑假有偿补课、 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规定 (2013年7月2日) 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根据南宫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禁止中小学教师举办有偿文化补习班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1、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在校内发布广告,组织、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本人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夏令营、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等。 2、严禁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严禁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严禁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5、严禁擅自举办各类有偿特长班或兴趣班。 6、严禁在学校办公室内为子女、亲友子女单独辅导。 7、严禁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学校要求,凡有假期有偿办班补课计划的教师,立即停止实施。按照教育局规定,教师若违反以上规定,一经查实,除责令立即停止、退还所收费用外,还要取消本年度评选各种先进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予晋升当年薪级工资,并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一律调到城外学校工作。 |